实习 https://www.shsxjy.com/ 江西,南昌。一女子瞒着丈夫,把将近一半的房子拆迁款瞒着转给父母,丈夫知道后要求岳父岳母返还,双方协商未果,女子丈夫一纸诉状把岳父岳母告上了法庭。 刘女士和熊先生是一对恩爱的夫妻,两人刚结婚那会首付7万购买了一套房,经过两人十年的努力终于把贷款还完,两人都松了一口气。 真是好事连连,刚刚还完贷款,碰到房子要拆迁,原本18万的房子得到拆迁款118万,两夫妻别提多高兴了。但是却因为这拆迁款让夫妻俩走上离婚的道路。 事情是这样的,拆迁款刚拿到的第二天,刘女士没有和其丈夫商量,偷偷给父母转了45万,事后也没有告知熊先生。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,熊先生很快发现了,他非常的气愤,觉得妻子无权处置婚内财产,同时觉得45万岳父岳母也不应该拿,于是要求岳父岳母返还45万,双方最终协商未果,岳父岳母不愿返还,于是熊先生把他们告上了法院。 熊先生要求岳父岳母返还45万的诉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? 1.刘女士转给其父母的45万是两人婚后购买房子拆迁款的一部分。 根据法律规定,上述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刘女士不能私自处理,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是属于不正当行为,因为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拥有的,如果一方想大额的进行使用财产的话,必须要征得对方的同意才可以,否则对方完全可以提起诉讼 根据《婚姻法》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应归夫妻共同所有,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处理权。 我国《民法典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在处分时,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,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,可以撤销。 因此,刘女士私自转给父母的45万的行为无效。 2.刘女士父母作为财产所得第三人,明知所得财产未经财产共同所有人同意而取得,而造成了熊先生的损失,已形成不当得利行为,其不当得利应该返还。 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,取得了利益,而取得的利益会对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,受损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不当得利的根据《民法通则》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,取得不当利益,造成他人损失的,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。 最终,法院经过审理认为,刘女士未经同意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,其行为无效。而其父母所得的财产没有法律依据,应当认为不当得利,因此判刘女士父母7日之内返还45万。 本案还有后续,刘女士父母没有返还45万,刘女士声称最后其丈夫同意不索要,但是没有想到在两人关系要破裂之时,熊先生却反悔了,要求法院强制其岳父岳母返还。刘女士声称当初首付房子7万是父母出的钱,45万是他们应当所得,并表示会通过法律手段争取。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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